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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、人次:
(一)服務對象:
凡設籍中華民國台灣省,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
18歲以上未滿65歲,障礙程度為中度以上之智能障礙、精神障礙者或合併精神障礙者
,尤以設籍於台南市或低收入戶者為優先。
(二)服務人數:
預定92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