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服務對象

   
:::
內文開始

服務對象、人次:

(一)服務對象: 凡設籍中華民國台灣省,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18歲以上未滿65歲,障礙程度為中度以上之智能障礙、精神障礙者或合併精神障礙者,尤以設籍於台南市或低收入戶者為優先。
(二)服務人數: 預定92人。

本頁最後更新時間:2020-10-19